来源: | 作者:小舟 | 发布日期:2026-05-26 | 0 次浏览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美丽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的里程碑时刻。法典将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纳入生态环境范畴,为文化遗产保护与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最高位阶的法律依据。2026年5月18日国际博物馆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多地法院,围绕法院与博物馆深度联动、自然遗迹与人文遗迹司法保护展开专题访谈,以"以法,典藏山河赓续文脉"为主题,系统展现了人民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历史文脉与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
生态环境法典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关系生态文明"国之大者",也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法典并非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参差不齐、分散混杂的法律规范进行统筹协调、整合重构,同时通过填补立法空白对关键制度进行完善。环境保护法等10部法律整体纳入法典,不再保留;生态要素、生态系统方面和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择其要旨要则纳入或者体现到法典中;就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等,作出原则性、引领性规定。
更具深远意义的是,法典将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纳入生态环境范畴,从根本上打通了生态保护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壁垒。正如专家所言:生态环境与文明遗存共生共融,法治则是二者永续传承的坚实底线。博物馆不仅是收藏历史文脉、展示自然万象的重要阵地,更是赓续人文文脉、传播生态法治理念的关键载体。
法典的贯彻实施在于全民知晓、全民遵守、全民践行。博物馆作为公共文化传播枢纽,叠加司法权威解读与典型案例佐证,让法典条文从"纸面"走向"地面",转化为社会公众的行为准则、生活习惯、保护自觉,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文化遗产永续传承筑牢法治民意基础。
全国法院系统与博物馆在生态环境与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已形成司法派驻与基地共建、涉案文物移交、专业技术支撑、公益诉讼协同、法治宣传与公众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协同保护方式,通过司法权与文博专业能力联动,进行"审判+修复+利用+教育"全链条保护,实现文化传承、生态保护、法治建设多赢共赢。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在殷墟宫殿宗庙遗址设立了"文保法官工作室",把法庭"搬"到了遗址"脚下"。这一工作室是法护殷商"123工作法"的"尖刀连"——"1"是党建领航,把准方向;"2"是打击犯罪与协同共治双轮驱动;"3"是巡回审判、普法宣讲、全媒宣传三位一体。
数据最具说服力:自2018年至今,殷墟遗址区已经八年无新发盗掘案件。八年来,殷都区法院协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1921件,涉殷商文物218件。追回的文物全部移交博物馆展陈,让它们从"涉案物品"变成"法治教材"。就拿追缴回的一套青铜钺来说,经专家鉴定,它有着极高考古研究价值,如今立在博物馆的展柜里,向参观者诉说:司法之手,从未松开过对文明的守护。
法院与殷墟博物馆之间建立了"信息共享+阵地共用"的双轮协作机制。连续两年举办"文化遗址司法保护专题论坛",博物馆摆出遗址隐患、文物受损线索,法院亮出案件动态,双方互通有无。庭审直接搬进殷墟博物馆大报告厅,先后三次公开宣判盗掘古文化遗址案件,法检"两长"同庭履职,现场座无虚席。庭审后就地开讲"法治微课堂",博物馆从展示文明的窗口变成了现场教学的课堂。
博物馆专家团队更是法院审理涉文物案件不可或缺的"外脑"。涉殷墟文物犯罪专业性强,犯罪团伙往往具备一定的文物知识,案件审理中对文物性质、年代、价值的认定,直接关系到定罪量刑的准确性。正是这种专业互补,让每一份判决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在官厅水库国家湿地公园博物馆内设立了全省法院系统首个生态司法教育主题展馆——怀来法院生态司法教育体验中心,打造"京畿法韵·官厅绿鉴"生态司法文化品牌,构建起"案件审理+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全方位生态司法保护体系。
五年的实践表明,"博物馆+司法"的模式融合产生了显著的"1+1>2"的社会效能。相较于法院独立开展普法工作常受限于场地壁垒与受众狭窄的困境,博物馆带来了源源不断的普法对象与开放的公共空间。中心自成立以来,已累计接待全国各地法院同仁、大中小学师生及游客群众5000余人次。2024年,该中心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10个"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之一,标志着这一探索从单一的地方实践上升为可供借鉴的示范性样本。
怀来法院2021年以来已针对湿地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等领域发出司法建议共3篇,直指监管漏洞,督促相关单位完善机制,有效防范了生态风险,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源头防控延伸。
2026年1月,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后,整体承接原渝北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及生态环境治理延伸工作,与重庆自然博物馆的生物多样性联动保护工作实现了有序传承与提档升级。早在2022年5月,原渝北区法院与重庆自然博物馆就签订了全市法院首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挂牌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
2022年至今,两江新区法院在博物馆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公开审理涉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件共计20余起,邀请人大代表、师生群众千余人次现场观摩。双方先后紧扣世界环境日、国际博物馆日等关键时间节点,联合开展生态法治讲堂等特色活动13场,累计覆盖群众2000余人次。双方还携手共建铜锣山矿山公园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推动生态普法与自然宣教深度融合,助推铜锣山矿山公园获评联合国"生态恢复十年"优秀案例。
在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重庆自然博物馆专家团队发挥专业优势,从物种形态特征、生态价值等维度出具专家意见,对残缺死体精准甄别定种,为案件事实认定及生态损害赔偿核算提供了科学依据。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同时判令其承担生态损害赔偿与修复责任,实现了刑事惩戒、民事赔偿、生态修复一体推进。
福建南平法院坚决扛起赓续闽北文脉的司法之责。武夷山法院在闽越王城遗址、朱熹故居设立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把司法触角延伸到遗存一线;政和法院设立廊桥司法保护示范点,为廊桥文化"申遗"工作提供法治服务保障;建阳法院设立涉建盏民商事审判团队,以专业化司法护航建盏产业规范化发展。
南平法院还主动创新司法服务举措,在全市法院推行法律特派员制度,将法官派进各类企业面对面提供服务。武夷山法院法律特派员主动帮助陷入租赁纠纷的景区酒店化解难题,用贴心服务为文旅复苏保驾护航。武夷山法院借鉴朱熹为人处世原则,总结推出"问源、扬和、谕理、循法"八字审判工作法;政和法院将独具特色的廊桥文化与"鲤鱼溪"和谐理念融入司法工作,创建"廊桥调解法"推进"无讼村"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吴凯敏从四个维度系统阐释了法院将司法实践、生态环境法典宣传融入博物馆场景的重要意义:
一是打破普法边界,实现沉浸式、场景化法治教育。 博物馆本身承载自然生态、文物古迹、历史文脉、文化遗产实物与场景,是"实物+案例+法典+裁判"立体呈现载体。法院将庭审案例、生态环境法典条文融入展厅、展陈、研学,让群众看文物、看生态遗存、看破坏后果、看司法裁判,从被动听法变成直观感知、情感共情。
二是厚植全民"自然生态保护+文化遗产保护"双重法治根基。 博物馆馆藏自然标本、生态遗址、山水人文遗存等,结合法院审理的污染破坏、非法采矿、猎捕野生动物、乱砍滥伐等案例,可以直观展示破坏代价、法律后果、修复责任。
三是变"事后惩戒"为"事前预防"。 法院将司法裁判规则、生态环境法典精神融入博物馆日常展陈和活动,将法治关口前移,用真实案例做警示,从源头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助力环境法典落地实施,推动法典精神全民普及。 博物馆作为公共文化传播枢纽,叠加法院权威司法解读、典型案例佐证,让法典条文从"纸面"走向"地面",转化为社会公众的行为准则、生活习惯、保护自觉,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文化遗产永续传承筑牢法治民意基础。
此外,吴凯敏还介绍了全国法院系统与博物馆协同保护的完整体系:司法派驻与基地共建、涉案文物和生物标本移交、专业技术与事实认定协作、公益诉讼协同、法治宣传与公众教育、双向挂职交流、业务培训共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八大路径,构建起立体化、全链条的保护网络。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文物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司法文物保护利用、强化文物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2023年1月12日,中华司法研究会文物司法研究分会挂牌成立,为促进司法研究与文物保护深度融合提供了新平台新动力。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与生态环境法典共同构成了文化遗产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重法治基石。
从殷墟八年无新发盗掘案件,到官厅水库"一站一馆"的生态司法宣传阵地;从重庆两江新区的生物多样性跨界协同,到闽北大地的文化遗产巡回法庭——这些鲜活的实践证明:当司法权与文博专业能力深度联动,当法典精神融入博物馆的每一处展陈、每一场活动,法治便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成为守护山河文脉最温暖、最坚定的力量。
以法为纲,山青水长;以法为笔,赓续文脉。在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的时代背景下,法院与博物馆的深度联动,正以"审判+修复+利用+教育"的全链条模式,书写着法治中国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崭新篇章。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与血脉,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而法治,正是让这份文明薪火代代相传、永不熄灭的坚实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