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关于《秉法凝共识协作向未来——第九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综述》文件的解读

来源: | 作者:创始人 | 发布日期:2025-12-01 | 0 次浏览

2025年11月18日,第九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在广东深圳成功举办,这一盛会汇聚了中新两国司法界精英,围绕核心议题展开深入交流,达成多项共识,为双边司法合作注入新动能。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现结合会议内容及司法实践,对会议综述文件进行如下解读:

一、会议背景与意义:中新司法合作的里程碑

此次会议正值中新建交35周年,两国领导人此前互致贺电,明确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前瞻性伙伴关系的发展方向。法律和司法合作作为两国重点合作领域,已形成成熟的对话机制与立体化交流层级。会议不仅延续了前八届圆桌会议的务实传统,更通过探讨前沿议题、签署合作文件,为两国司法合作迈向更高水平搭建了关键平台。例如,会议期间两国首席大法官的双边会谈,进一步巩固了司法合作的战略共识,为后续务实合作提供了顶层设计指引。

二、核心议题解析:聚焦司法现代化与全球化

1. 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科技赋能与风险规制

中国法院通过“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等数字化平台,累计答疑超84万件,入库案例超5100件,形成覆盖全国的智能化培训体系。深圳中院率先试用垂直大模型,辅助法官梳理案件要点、争议焦点及类案裁判标准。新加坡则探索AI生成判决书样本、开发虚拟陪练系统,并强调法官需保持终身学习能力。双方共识在于:科技应用需以“可靠负责”为前提,既要提升司法效率,也要防范算法偏见等风险。例如,新加坡法院在撤销仲裁裁决案中,严格审查仲裁员“复制粘贴”行为是否违反公平听证规则,体现了程序正义与科技审慎的平衡。

2. 跨境纠纷解决:仲裁与司法的协同机制

中国新修订的仲裁法最大限度采纳《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在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时秉持“有利于有效”原则。截至2025年8月,中国仲裁机构累计办理案件超500万件,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新加坡法院则通过“最小干预原则”支持仲裁,如DJP诉DJO案中撤销违反无偏私规则的裁决。双方共识强调:司法应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通过程序正义保障仲裁公信力。例如,梅达顺大法官赞赏深圳国际仲裁院“一两天裁决”的高效模式,呼吁各国借鉴以破解仲裁耗时冗长的全球性难题。

3. 法官教育培训:全球化视野与本土化实践

中国构建了“法官教法官”常态化机制,设立司法案例研究院,并推进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形成以数据计算、知识集成、逻辑推理为核心的智能化辅助系统。新加坡则通过100小时课堂学习、实践协作课程等方式,强化法官的终身学习能力。双方共识在于:法官培训需融合理论学习与实务锻炼,例如中国“广义培训”理念将案例撰写、答疑解惑等日常审判环节纳入培训体系,而新加坡通过模拟法庭、AI虚拟陪练提升法官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

4. 家事司法实践:人文关怀与专业化的平衡

会议虽未详述家事司法议题的具体讨论,但可结合国际趋势推测:双方可能围绕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跨境家事纠纷管辖权协调等展开交流。例如,新加坡家事司法法院首席法官郑慧慧可能分享其在调解程序、心理评估等方面的经验,而中国法院近年来推广的“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如设立专门家事法庭、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调解,亦可为新加坡提供参考。

三、合作成果与展望:从机制完善到成果转化

会议签署多项合作文件,包括案例交换清单、联合研究课题等,并商定第十届会议在新加坡举办。未来合作可聚焦以下方向:

  • 规则对接:在跨境数据流动、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推动两国司法标准的互认与协调。
  • 能力建设:通过联合培训、法官互访等方式,提升双方应对跨国法律问题的能力。例如,中国法院可借鉴新加坡AI虚拟陪练技术,优化法官实战模拟训练。
  • 案例指导:联合发布跨境纠纷典型案例,为司法实践提供可操作的指引。例如,中新可共同梳理涉外仲裁司法审查、跨境破产程序认可等领域的案例,形成统一裁判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