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5)>》的解读

来源: | 作者:小舟 | 发布日期:2026-04-23 | 0 次浏览

2026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正式对外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5)》(以下简称《摘要》)。这一举措集中展示了法庭在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中的司法理念、审理思路和裁判方法,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也为社会各界研究知识产权法律问题提供了权威指引。

一、《摘要》的编制背景与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自成立以来,承担着审理全国范围内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上诉案件的重任。2025年,法庭共审结3146件案件,从中精心筛选出132件具有代表性的案件,提炼出159条裁判要旨形成《摘要》。这一工作不仅是对过去一年审判经验的系统总结,更是对未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有力指导。

《摘要》的发布,有助于统一全国法院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的法律适用标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同时,它也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预期,有助于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技术创新和公平竞争。

二、《摘要》的主要内容与亮点

(一)专利案件审判

  1. 专利授权确权案件
    • 区块链算法专利保护:在“容错算法区块链共识方法”发明专利授权案中,法庭明确指出,区块链本身虽是数据结构,但若专利权利要求限定的区块链算法系针对具体应用场景,融合了分布式网络、共识算法、密码等形成的综合性解决方案,且其具体算法步骤的执行能够直接体现出利用自然规律解决某一技术问题的过程,并获得了技术效果,则可以认为其构成专利保护客体。这一裁判要旨为区块链算法的专利保护提供了明确标准。
    • 基因工程专利充分公开:在“鞘氨醇单胞菌工程菌”发明专利确权案中,法庭认为,发明专利涉及微生物基因工程领域通过基因过表达手段获得的工程菌株,若其合成产物与现有已知菌株或者工艺具有明确关联性,且能够通过说明书记载的保藏菌株、转入现有技术公开的基因序列、功能验证等方式证明技术方案的可实施性,则通常可以认定说明书充分公开。这一裁判要旨有助于保障基因工程专利的充分公开,促进技术的传播和应用。
  2. 专利侵权案件
    • 赠品行为的性质认定:在“缠丝机”发明专利侵权案中,法庭明确指出,被诉侵权人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将被诉侵权产品作为赠品提供给他人的,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销售行为。这一裁判要旨有助于防止侵权人通过赠品方式规避专利侵权责任。
    • 重复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在“信号处理”发明专利侵权案中,法庭明确了重复侵权的惩罚性赔偿规则。前案生效裁判认定被诉侵权人制造、销售行为构成对涉案专利权的侵害且损害赔偿计算截至前案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侵权人在前案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后继续实施相同或者类似侵权行为,专利权利人提起后案诉讼,请求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这一裁判要旨有助于加大对重复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技术秘密案件审判

在涉“视觉识别领域人工智能及算法”技术秘密侵权案中,法庭明确了认定涉人工智能及算法技术秘密的考量因素。对于涉及以人工智能以及算法为内容的技术秘密,可综合考虑被诉侵权人有无接触权利人技术秘密的可能性、被诉侵权技术信息研发形成过程、人工智能模型训练基本原理、被诉侵权产品与权利人产品在相同场景下的反应比较以及日常生活经验法则等因素,判断被诉侵权人是否使用了权利人的技术秘密。这一裁判要旨为人工智能及算法技术秘密的保护提供了全面、细致的判断标准。

(三)商标案件审判

  1. 商标侵权认定
    • 二手商品改造翻新商标侵权:在相关案件中,法庭明确指出,被诉侵权人虽对二手商品的形状、配色和整体外观进行了实质性改变,但未经许可仍保留使用原商品上的商标标志,破坏了权利商标识别商品来源的基本功能,使相关公众可能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的,被诉侵权人的权利用尽抗辩主张不能成立。这一裁判要旨有助于防止侵权人通过改造翻新二手商品的方式侵犯商标权。
    • 双方均合法持有注册商标时的侵权认定:在双方当事人均合法持有注册商标的情况下,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应综合考量双方注册和使用商标的市场实际情况,尊重和保护在先权利,以是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为核心判断标准,依法作出认定。相关公众能够对使用两商标的商品来源进行区分的,应认定不构成商标侵权。这一裁判要旨有助于平衡双方商标权人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2. 商标正当使用
    • 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有关术语的正当使用: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有关术语用于说明产品的原料、工艺等特点,并未对其中所包含的注册商标标识进行突出使用,根据相关公众的通常理解和认知,不会将该标识识别为他人注册商标的,属于对该术语的正当使用,不构成侵权。这一裁判要旨有助于保障市场主体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有关术语的合理使用,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

(四)其他知识产权案件审判

  1. 著作权案件审判
    • 侵害美术作品复制权、展览权的认定:模型制作者在立体化过程中对作品表达无独创性的贡献的,属于将美术作品“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行为。未经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制作成立体模型构成对作品复制权的侵害,公开展览的,构成对作品展览权的侵害。这一裁判要旨有助于保护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2. 竞争案件审判
    • “内外勾结型”侵害商业秘密行为及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相关裁判要旨明确了“内外勾结型”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标准和违法所得数额的计算方法,有助于加大对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市场竞争秩序。

三、《摘要》对未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影响

(一)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摘要》的发布,为全国法院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的法律适用提供了明确、统一的标准。各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可以参照《摘要》中的裁判要旨进行裁判,有助于减少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二)引导市场主体行为

《摘要》中的裁判要旨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预期。企业可以根据这些裁判要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避免侵权风险。同时,也有助于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

(三)促进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

《摘要》的发布,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审判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未来,随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不断深入,法庭将继续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审判水平,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