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岛问答|判刑以后家属何时才能与其见面?

来源: | 作者:创始人 | 发布日期:2024-11-15 | 0 次浏览

关于判刑后家属何时才能与亲人见面,其实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要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来确定。

一,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会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会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一审判决10日内未上诉、抗诉,即生效;裁定5日内未上诉、抗诉,即生效;二审判决、裁定系终审判决、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据此,从判决作出到罪犯被送交监狱执行,大概是一到两个月。

第二,罪犯被送监狱执行后,监狱会在收监之日起5日内给家属发出通知书,待家属接到通知,或者通过联系、询问确定罪犯已到监狱服刑,就可以具体联系其所在监狱,根据各个监狱的会见要求,会见服刑亲属。

第三,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的服刑人员,家属在判决生效后就可以联系看守所,根据看守所的会见规定,会见服刑亲属。一般情况下,在法院作出判决后2-3个月,就可以会见服刑亲人。需要注意的是,亲属在会见在押罪犯的时候要遵守相关的规定。

在看守所服刑的人员的具体情况一般是: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被判处拘役的。会见在看守所服刑的人员,需注意以下规定。

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罪犯与受委托的律师会见,由律师向看守所提出申请,看守所应当查验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证,并在四十八小时内予以安排。

经看守所领导批准,罪犯可以用指定的固定电话与其亲友、监护人通话;外国籍罪犯还可以与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通话。通话费用由罪犯本人承担。

罪犯近亲属、监护人不便到看守所会见,经其申请,看守所可以安排视频会见。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请,管教民警签署意见,经看守所所长审核后,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

罪犯遇有配偶、父母、子女病危或者死亡,确需本人回家处理的,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看守所所属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可以暂时离所,由二名以上民警押解,并于当日返回。

在监狱服刑的人员的具体情况一般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会见在监狱服刑的人员,需注意以下规定。

在监狱执行刑罚的服刑人员,监狱会给家属发出通知书,通知书一般会载明监狱名称、监狱地址和联系方式,家属可以联系监狱具体询问会见要求和政策,按监狱的规定会见服刑人员。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总之各位家属,遇事不要慌,有问题可以找律师了解情况,冷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