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背景与意义
2025年4月15日是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公安部集中公布一批公安机关加强生态警务建设事例与打击危害生态和生物安全犯罪的典型案例。此举旨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彰显公安机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坚定决心,强化生态警务建设,震慑破坏生态和生物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全社会对生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生态警务建设事例解读
- 浙江湖州“以警察‘蓝’守护生态‘绿’”
- 机制创新:湖州公安率先开展生态警务试点建设,逐步建成专业化的生态警长队伍,搭建实体化运行的联勤共治载体,推进以“6 + N”为重点协同事项的生态执法一体化协同工作机制,研发大数据赋能的“协同智治平台”串联工作闭环。
- 成效显著:形成具有湖州辨识度的“专业 + 机制 + 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成功破获违法使用COD去除剂污染环境案、非法使用ODS污染环境案等系列全国首例案件,助力湖州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连续9年上升,为该市成为“生态文明国际合作示范区”作出公安贡献。
- 借鉴意义:湖州模式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通过专业化队伍建设、机制创新和科技赋能,有效提升了生态警务的效能,实现了生态环境的精准保护和高效治理。
- 福建厦门打造全域生态警务“厦门实践”
- 融合发展:厦门公安探索打造具有厦门特色的现代化“全域生态警务”模式,积极推动生态警务与社区警务及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促进“主战”与“主防”良性互动。
- 重点布局:聚焦护航乡村振兴、保护海洋生态安全、森林资源安全等重点任务,因地制宜在山区林区、海域水域等重点区域建成一批主题式生态警务工作站。
- 协同共治:建立完善“警务网格 + 社区网格”融合运作、“林长(河长)+警长”联勤联动、生态司法协同保护等机制和平台,广泛发动群防力量参与护林排查、岸线巡防等工作,排查整治一批安全隐患,防范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构建了“一屏一湾十廊多组团”的全域整体保护格局。
- 借鉴意义:厦门实践体现了生态警务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生态保护的强大合力,为其他地区提供了生态警务建设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三、打击犯罪典型案例解读
- 非法占用耕地、农用地类
- 山西临汾某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该公司违反国家耕地保护政策,非法占用35亩耕地进行非农建设,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此类案件反映出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无视国家土地管理法规,严重破坏耕地资源,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彰显了保护耕地的坚定决心,对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 四川凉山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该公司在未取得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修建养殖场,造成43亩农用地严重毁坏。这表明在农村地区,一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缺乏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随意占用农用地进行建设。公安机关的及时查处,有助于规范农村土地利用秩序,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 非法采矿类
- 黑龙江哈尔滨高某某非法采矿案: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的情况下,在承包的一处耕地内非法盗采泥炭黑土共计1500立方米,并对外销售牟利,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泥炭黑土是重要的土壤资源,具有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等重要生态功能。高某某的非法采矿行为不仅破坏了土壤结构,还可能导致水土流失、生态失衡等问题。公安机关的打击行动,体现了对非法采矿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保护了珍贵的土壤资源。
- 湖北恩施杨某等人非法采矿案:犯罪嫌疑人杨某等人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恩施州来凤县非法盗采矿产资源3000余吨并对外出售牟利,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矿产资源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非法采矿行为不仅造成国家资源的流失,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有助于维护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保护生态环境。
-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类
- 贵州黔东南陈某某等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人在黔东南州岑巩县盗伐两株树龄200年以上古树(柏树),经家具厂加工后销售牟利。古树名木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和科研价值。陈某某等人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古树资源,损害了生态平衡和文化遗产。公安机关的侦破和打击,体现了对古树名木保护的高度重视,有助于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
四、文件的社会影响与启示
- 增强社会生态安全意识:通过公布加强生态警务建设事例与打击犯罪典型案例,向社会传递了公安机关维护生态安全的坚定决心和有力举措,增强了全社会对生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
- 推动生态警务建设发展:这些事例和案例为各地公安机关加强生态警务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促进了生态警务机制的完善和创新,推动了生态警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 强化法律威慑力:对破坏生态和生物安全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形成了强大的法律威慑力,有效遏制了此类犯罪的高发态势,维护了国家的生态安全和公共利益。
- 启示与建议
- 加强部门协作:生态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公安机关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生态保护的强大合力。
- 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无人机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生态警务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高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预警和打击能力。
-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提高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公安部集中公布加强生态警务建设事例与打击犯罪典型案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生态安全,积极支持和参与生态保护工作,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