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的文件解读

来源: | 作者:创始人 | 发布日期:2025-03-06 | 0 次浏览

一、背景与意义

残疾人权益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出台了《意见》,旨在提升残疾人在诉讼过程中的便利性和权益保障水平。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国家对残疾人权益的高度重视,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一环。

二、主要内容解读

  1. 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
    • 各级人民法院新建的诉讼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需符合《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
    • 既有设施不符合规范的应进行改造,鼓励建设无障碍法庭、调解室。
    • 地方残疾人联合会需为人民法院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提供协助。
  2. 加强无障碍信息交流
    • 在诉讼服务场所为不同残疾类别的残疾人提供语音、大字、同步字幕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
    • 加强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平台的无障碍建设,方便残疾人全流程在线办理诉讼事项。
    • 地方残疾人联合会协助建立诉讼辅助服务人员名册,提供盲文、手语翻译等诉讼辅助服务。
  3. 提供精细化诉讼服务
    • 依托“厅网线巡”诉讼服务渠道,为残疾人提供精细化服务。
    • 设立绿色服务窗口,优先处理涉残疾人案件,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
    •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依法提供缓、减、免诉讼费等司法救助。
  4. 充分保障残疾人诉权
    • 保障涉残疾人案件依法及时立案,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 鼓励开辟绿色通道,对涉残疾人案件进行专门标识,实现优先立案、审判、执行。
  5. 建立“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
    • 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建立该机制,提升纠纷化解效能。
    • 地方人民法院邀请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等入驻调解平台,开展调解工作。
  6. 创新调解化解模式
    • 设立调解工作室或诉讼服务站点,线上线下结合开展法律咨询、诉讼引导、调解化解等工作。
    • 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医疗卫生部门等设立巡回办案点,就地化解纠纷。
  7. 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联动化解机制
    • 残疾人联合会定期梳理分析残疾人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 积极引导残疾人诉前化解纠纷,对化解不成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事项,协助申请依法解决。
  8. 做实诉源治理工作
    • 各级人民法院和残疾人联合会应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格局,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涉残疾人矛盾纠纷。
  9. 加强联合普法宣传
    • 针对残疾人特点和需求,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高残疾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
  10.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 推动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人性化。
    • 加强各级人民法院与残疾人联合会之间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残疾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影响与展望

《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在诉讼过程中的便利性和权益保障水平,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包容的司法环境。同时,这也将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推动社会全体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未来,随着各项措施的深入实施和不断完善,相信残疾人在司法领域的权益将得到更加全面、有效的保障。

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关注《意见》的执行情况,并为残疾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