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作者:创始人 | 发布日期:2024-12-31 | 0 次浏览
一、背景与目的
2024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简称“两高”)联合发布了第二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此次发布旨在进一步凝聚司法工作合力,协同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助推依法行政。这些案例覆盖了安全生产、国有财产保护、食品安全、文物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多个领域,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充分体现了行政公益诉讼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典型案例解读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检察院诉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燃气工程安全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诉濮阳县农业农村局不履行牲畜屠宰检疫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诉株洲市科学技术局不履行国有财产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
三、总结与影响
本次发布的第二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不仅展示了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的履职工作,还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这些案例涉及的行政机关包含了农业农村、住房建设、文化旅游、城市管理、邮政管理等职能部门,与社会经济发展、人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联系紧密。通过这些案例,强化了被诉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担当意识,促进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外,这些典型案例还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精准的指导和示范,有助于推动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同时,也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了解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增强法治意识的窗口和平台。
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认为,“两高”联合发布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第二批)是司法领域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推动依法行政、保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