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对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文件的解读

来源: | 作者:创始人 | 发布日期:2024-11-26 | 0 次浏览

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对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法〔2024〕238号,以下简称《网拍指导意见》)答记者问文件的解读,可能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背景与意义

  1. 背景
    • 传统委托拍卖模式存在覆盖面窄、成本高、效率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等弊端。
    •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上线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并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行,实现了执行财产变现模式的重大变革。
  2. 意义
    • 网络司法拍卖顺应时代潮流和技术发展趋势,更加公开、公正、透明、便捷。
    • 提升了拍卖的成交率、溢价率和处置效率,降低了拍卖成本,减少了司法腐败的发生,最大程度地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问题与现状

  1. 存在的问题
    • 执行人员财产调查工作不够充分细致,未全面查明拍卖财产具体状况、权属关系、权利负担等信息,导致买受人发现“货不对板”,引发后续争议。
    • 法院拍卖财产“一刀切”,没有充分考虑当事人自行处置的意愿和诉求,引发信访投诉和矛盾。
    • 外部人员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问题不断凸显,如拍卖辅助机构人员素质水平参差不齐,甚至利用拍卖辅助工作便利牟取不法利益;社会人员擅自侵入拍卖房产,通过虚假宣传诱导买受人支付高额佣金、骗取财物。
  2. 现状
    • 自网络司法拍卖系统上线以来,全国法院开展网络拍卖次数多,成交金额巨大,成交率较高,为当事人节约了大量佣金。
    • 但随着实践的深入,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三、主要内容与解读

  1. 拍前财产调查和询价
    • 尽职调查财产现状,对不动产、机动车、食品、股权等不同类型的财产进行重点调查,确保拍卖财产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严格审查权利负担的真实性,加大对虚假权利负担的甄别力度,防止恶意串通倒签租赁合同、虚构长期租约等行为。
    • 规范适用询价方式,对于无需由专业人员现场勘验或者鉴定且有大数据交易参考的财产,可以选择网络询价方式;对于特殊或者复杂财产,应当适用委托评估。
  2. 拍卖中的变价处置
    • 完善刑事涉案财产变价程序,对涉案财物最后一次拍卖未能成交的,征询财政部门、被害人是否同意接收财产或者以物退赔等意见。
    • 如实披露拍卖财产信息,严禁隐瞒或者夸大拍卖财产瑕疵,确保买受人能够全面了解拍卖财产的状况。
    • 完善被执行人自行处置机制,允许被执行人以高于流拍价的价格对拍卖财产自行处置,但须经执行法院审查并确定处置期限。
  3. 拍卖的管理监督
    • 严格重大事项合议与审批,建立重大事项权力清单和台账,对起拍价、加价幅度、权利负担、唯一住房拍卖等重要事项进行合议决定,并按程序报批。
    • 加强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明确拍卖辅助机构工作职责和清单,规范计费方式和标准,严格规范拍卖辅助机构的准入和退出程序。
    • 依法打击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确保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影响与展望

  1. 影响
    • 《网拍指导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提升执行财产处置水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有利于减少拍卖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提高拍卖效率和成交率。
    • 有利于打击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2. 展望
    • 随着《网拍指导意见》的深入实施,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将更加规范、高效、透明。
    • 期待未来能够进一步完善网络司法拍卖制度,推动执行工作的不断进步和发展。